江西同和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0吨瑞巴派特、400吨加巴喷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网络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本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江西同和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0吨瑞巴派特、400吨加巴喷丁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江西同和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江西省奉新县工业园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2800元,充分利用原有配套设施及二期预留用地,新建厂房等年产150吨瑞巴派特、400吨加巴喷丁扩建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年销售可达收入2.12亿元,新增利税137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概述
施工期可能产生的主要影响有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建筑垃圾、施工废水等对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可能存在的主要环境影响有: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废气为工艺生产废气(主要为甲醇、乙醇等),及少量粉尘;
主要车间生产设备,噪声强度为78~93dB(A)。
主要有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固废、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废水经过收集后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经过三级生化处理后达标排放;车间产生的工艺废气经过二级深冷+活性炭吸收塔处理后高空排放;合理安置设备,采用消声、隔声处理措施;危废委托处理,合理处置一般固体废物。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该项目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同时也符合奉新县总体规划要求。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三同时”制度,在设计、施工和运行期切实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尤其应落实施工期和运行期的废水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同时能为项目所在区域带来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的过程中,公众如想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在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10天内可以到江西同和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索取;如公众认为必要,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本项目环评补充信息,从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审批前同样到以上地点索取。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确定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②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③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④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拟在发布此信息公告、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后,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江西同和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孟经理
电话:13870582235
环评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陶俊华
电话:18970884143
江西同和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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